关于疫情期间全省二级建造师等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
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二级建造师等继续教育工作,减少人员聚集,现将二级建造师等继续教育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注册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之前的二级建造师,需填写《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申请表》,经本人承诺签字后,将原件扫描件发送到相关培训院校邮箱。相关院校核实信息,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,必修课学时数据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;不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,由相关院校电话通知二级建造师本人。选修课暂可登录“山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”进行学习。
二、注册结构工程师、注册建筑师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、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请继续按照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建执注函〔2020〕87号)要求进行。
三、待以上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有新要求后,再按新要求执行。
如有任何疑问,欢迎咨询山东雨泽小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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